運彩:運彩經銷商務必「本人」親自經營 違者最重將取消資格

第三屆運彩經銷商遴選進入最後階段,台灣運彩表示,運彩經銷商務必「本人」親自經營,勿輕信坊間合作經營或代為管理等宣傳,為維護產業秩序,將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至於被查到違反者,最重銷售資格將被取消。

台灣運彩表示,依據運動彩券管理辦法第23條,經銷商不得出租或出借經銷證,務必「本人」親自經營,勿輕信坊間合作經營或代為管理等宣傳,若經台灣運彩查獲有租、借經銷證等違規事實,將依第三屆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第47點辦理,最重經銷商資格將遭取消,請經銷商們特別注意自身權益。

另為維護產業秩序,第三屆運動彩券營運期間規劃提供檢舉獎金,台灣運彩鼓勵民眾檢舉經銷商出租或出借經銷證、運彩銷售處所非法賭博之行為及經銷商以退佣方式銷售彩券等違規行為。所有遭具名檢舉且違規事證明確者,經查證屬實後,將遭懲處。

台灣運彩說,第三屆運動彩券經銷商專業測驗評定已於日前完成,參加測驗的申請人可於 8/14(一)至8/18(五)在台灣運彩官網查詢評定結果,8/21(三)起台灣運彩將寄送經銷商資格通知單及評定合格證照,9月將進行第三屆經銷商開店教育訓練,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台灣運彩客服電話:02-2791-0988(周一到周五 09:00~18:0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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