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建設自籌款挨批拖垮地方財政 交部:可成立基金因應

前瞻計畫捷運軌道建設中的地方自籌款,遭質疑是拖垮地方財政的陷阱,交通部今(9)日表示,地方政府於可行性研究或綜合規劃報告中,都已規劃自償性經費財源,並藉由成立基金方式,透過車站及沿線周邊土地開發等方式因應。

交通部表示,現行各地方政府推動捷運建設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方式,是依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依計畫自償率及地方政府財政級次給予非自償性經費補助,其餘用地費及自償性經費由地方自籌財源配合辦理。

自償性經費方面,交通部指出,地方政府於可行性研究或綜合規劃報告都已有規劃自償性經費財源,並藉由成立基金方式,透過車站及沿線周邊土地開發、增額稅收、增額容積等方式因應。

交通部強調,捷運建設計畫是由地方政府所提報,在提報時,已瞭解中央補助比例,並自行評估財政負擔,確認可負擔後,始提出計畫,且亦向中央承諾可負擔額度,後續也會成立基金,籌措自償性財源。

交通部重申,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各項都會捷運建設,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在考量都市發展及財政狀況,就都市公共運輸發展、沿線土地使用及開發、財源籌措、經濟效益及營運模式等因素主動提出可行性研究或綜合規劃。

基於規劃,再由交通部依「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循序審議,經各部會相關單位嚴謹審查,並於地方政府的財政承諾下,始報請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說明,對已核定及施工中計畫,將持續督促所屬機關及各地方政府,加強執行管控,並就施工過程遭遇課題,協助改善解決或協調相關機關協處,以期各計畫依預定期程持續推動;另針對規劃中計畫,也將持續督促及協助相關地方政府依審查意見積極修正,以儘速完成相關審查程序。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