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政又一例 金管會再重罰金控4,000萬元

金管會再抓大股東干政案,對中信金與其子公司共開罰4,000萬元罰鍰,停止中信金董事長顏文隆執行董事職務6個月、停止副董事長陳國世執行董事職務1年,也停止台壽總經理莊中慶執行總經理職務1年。並對總經理陳佳文降薪每月月薪30%為期3個月,也對專委張明田今年所有薪酬50%為期1年。

金管會金檢時發現,中信金與相關子公司有公司治理重大缺失,內部控制未能有效運作,包含未善盡對子公司管理等缺失,未完善建立中信金及子公司於符合公司治理原則下與大股東溝通作業機制,中信金及子公司於2020年12月至去年6月間舉辦之會議及主管餐敘等,共計60場次,固定邀請不具負責人身分之大股東辜仲諒出席,使辜仲諒可頻繁密集參與集團策略議題討論,及聽取中信金控與子公司主管報告未來業務推展規劃,且相關涉及之人員廣泛。

金管會也對兩家子公司開罰,對中信銀行暫停該行申請轉投資,及申請設立國外分支機構6個月,直到改善完成為止。另金管會也發現台灣人壽公司治理運作有重大缺失,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運作,處罰鍰1,000萬元,並罰自裁處書送達翌日起限制一年內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

這是金管會抓大股東干政第三案,第一次是新光金大股東介入公司營運,第二次是抓開發金大股東。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