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計畫重建補助及獎勵搬遷政策定案

交通部民航局今(14)日表示,桃園航空城安置街廓選配作業,後續將以徵收當期建物評點的12.2元,與現在的14.7元間約20%的變動幅度,作為重建補助發放額度,且明(2024)年10月前自動搬遷者,將加發10%建物補償費的獎勵金、30萬元租金補貼以及1份人口搬遷費。

為持續鼓勵民眾搬遷,讓整體工程能夠更加順利推動,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日前在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第23次委員會議指示,以2024年10月為期,比照之前兩階段自願優先搬遷措施增加第三階段獎勵方案。

該方案指出,民眾若選擇在2024年10月前自動搬遷,將加發10%建物補償費的獎勵金、30萬元租金補貼以及1份人口搬遷費。後續有關重建補助及第三階段優先搬遷方案,將由桃園市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共同研擬具體執行細節後再賡續辦理實施。

民航局說,主要係考量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在2021年審查桃園空城區段徵收計畫時,曾經決議請桃園市政府及民航局在民眾安置重建當年,如果遇到營建物價指數調升的情形,應該基於考慮民眾重建成本需求來配合規劃適當的補助或協助措施,以減輕民眾重建負擔。

民航局表示,安置街廓選配作業,已在今(2023)年4月順利完成,土地所有權狀也將在8月完成發放,接著民眾在下半年就可以陸續領回安置街廓土地並著手開始興建住宅。

民航局指出,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內原本有將近8,000棟建物,目前只剩下大約2,200棟建物尚未搬遷,建物拆遷已達7成,顯示2021年間所推動的兩階段自願優先搬遷獎勵措施,民眾的接受度相當高,成效也十分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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