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否決外資股東提案挨罰 金管會首見公告小金額裁罰

機殼大廠可成因手握千億元資金,今年有外資股東提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卻被公司否決,最後未能列入股東會議案,金管會15日對可成董事長洪水樹開罰新台幣24萬元,由於金管會通常只公布百萬元以上的罰單,此次罕見在記者會上公告小金額裁罰。

金管會8月15日公告,可成公司股東向該公司提出112年度股東常會議案「修正公司章程」,但可成公司卻以「提案超過一項」,未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已違反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規定,金管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7項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的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今年可成的外資股東提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希望股利決定權可以改由股東會決議,未料卻被公司否決,最後未能列入股東會議案。

可成未將此列入議案的理由是「由於本次股東修改章程提案之內容應屬二項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項但書規定,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面對這項理由,可成外資股東無法接受,外資認為,「這明明就是一個提案,怎麼可以說成兩個?」公司在2019年股東常會,以「一項」修改公司章程之議案,通過現金股利政策改由董事會決議,而如今外資股東提案改回由股東會決議就變成為兩項議案,此舉讓外資股東瞠目結舌,也在今年4月21日去函金管會、證期局,狀告可成,希望相關單位可以正視這個問題,讓外資安心投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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