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國有地埋廢棄物 國產署:已送檢調偵辦

針對外傳有企業租用台南學甲國有地後用於埋藏廢棄物,國產署表示,該工業區抵稅土地抵稅前為私有土地作養殖池使用,並非滯洪池。國產署將配合台南市政府調查廢棄物填埋檢測結果及依租約約定續處,另就毗鄰51-2地號土地遭占用部分依規定向占用人追究民、刑事責任。

國產署表示,已就遭舉發地下疑有掩埋廢棄物爐碴等情事,移請檢調單位依法偵辦,並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供調查,如環保主管機關或檢調單位有再次開挖調查需要,亦當配合開挖調查。倘承租人有違反相關法規或租約約定使用情形,將研處租約終止事宜,及向承租人追償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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