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家上市櫃 明年股東會議事手冊要在股東會前30天揭露

為讓投資人有更充裕時間了解股東會議案,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31日預告,將修法擴大要求「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或外資陸資持股比率達3成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須在股東常會30日前公告股東會議事手冊,即比現在提早9日公告,即633家上市櫃,自明年起適用,要提前在股東常會30日前公告。

高晶萍指出,舊有規定是上市櫃公司必須在股東常會21日前公告股東會議事手冊,但去年起開始要求「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或外陸資持股比率達3成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必須提前在股東常會30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電子檔上傳至金管會指定的資訊申報網站。

以今年7月底資料為準,有633家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或外陸資持股比率達3成以上;扣除依現行規定已必須在30天前公告的294家上市櫃公司,明年估有339家上市櫃受新規定影響,必須提前公告股東會議事手冊。

高晶萍表示,為有利投資人儘早知悉上市櫃公司股東常會的各項議案、有充裕時間了解股東會相關資料,鼓勵股東參與股東會行使其權利,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

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的「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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