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政條款修法有變數 黃天牧曝目標

大股東干政條款修法大轉彎後外界關注是否能在本次立法院會期審查通過。金管會主委黃天牧4日指出,由於要先報行政院審查才能到立院審查,「本次院會會期較短,是否能通過有變數,但會以這個會期通過為目標」,但他坦言,若這個院會會期來不及審查,也只能等下個會期再提,「日子總是要過」。

由於明年適逢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立法院本會期開會時間縮短,對於金管會力推的「大股東干政修法」包括金控法第16條之一及銀行法等,是否能如期在會會期內完成,黃天牧表示,由於要先送行政院審查,還要考量性平等因素、有許多流程,會以此會期通過為目標,但「這個進度不是操之在我」,倘若來不及,下會期將再提案。

金管會在今年4月提出的「大股東干政」修法裁罰,原本有「罰鍰、限制表決權、解除或停職該法人董事、限期處分持股」等多項,但在歷經預告、二次公聽會後,大幅縮減罰度至僅剩「罰鍰」。業界又有不同的聲音,認為限制表決權應保留。

黃天牧表示,雖然金管會希望求好、求完整,但公共政策總是要討論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想法法,若不能一步到位就先從有共識的方向去處理,對於外界質疑應該保留「限制表決權」的部份,黃天牧強調現階段還是以「單純的罰鍰」為主。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