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延長至2029年底 產創修法三讀 擴大抵減適用

因應國際情勢快速變化,立法院會18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延長投資抵減優惠至2029年底,增加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節能減碳兩類項目,以協助產業應對人工智慧、淨零排放等雙軸轉型趨勢。

三讀條文明定,投資全新智慧機械、導入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AI產品或服務、節能減碳之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金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合計達100萬元以上、20億元以下之範圍,得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此次修法也是行政院「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措施之一,經濟部表示,盼藉此鼓勵產業導入AI與雲端運算等數位技術,提升應變能力,加速提升減碳效率。

為引導資金挹注新創事業,三讀條文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實收出資額門檻由現行3億元調降為1.5億元,提高第3年度起投資新創事業的金額或比率。同時,亦規定高風險新創事業設立年限由未滿2年放寬至未滿5年,投資金額門檻由1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若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屬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個人所得減除額由3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

引領新創暨產業投資的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表示,這次通過的法案,對早期新創公司在資金募集上帶來更多的利多。

時任經濟委員會召委邱志偉表示,《產創條例》上次修正是2023年6月,盼藉修法優化新創的投資環境,協助新創取得營運發展所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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