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條款鬆綁 ETF加碼更有空間

台積電條款鬆綁,金管會8日宣布鬆綁台股被動式ETF單一成份股最高占指數市值30%的限制,這個限制被業界通稱為「台積電條款」。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目前只有台積電占大盤市值逾三成、約36%,鬆綁後,將加大台股ETF加碼台積電的空間,市值型ETF也比較可以完全複制大盤,主動式ETF不在這次鬆綁範圍內。

高晶萍指出,截至5月7日,有14家投信發行的30檔ETF含有台積電,規模達9,600億元,已發行的ETF只要修改指數編制規則、公開說明書、向金管會申報核准後就可以不受限30%而改採新規。其中,ETF老大哥元大台灣五十(0050)是2003年度發行的,30%上限的規定是2006年發布,所以本來就不受限。

半導體公司市值占大盤比重持續升高,金管會經參考對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實務之建議,已同意證交所修正其「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行人及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第3條。

鬆綁後台股ETF指數成分股票所占指數市值比重上限,得由現行30%提高至「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的比重」,但仍應受累計前五大成分比重不得超過65%的限制。

高晶萍說明,歐盟規定,特殊狀況單一成份股可占到35%,美國、韓國也都有30%的限制,台灣從2006年時開始限制。由於被動型ETF尤其是市值型ETF是複製追蹤大盤指數的表現,若台積電目前市值占大盤比重約36%,指數卻設限只能投資30%就會有追蹤誤差,現在雖有鬆綁但還是有設天花板。(相關新聞見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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