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利康公司違反重訊規定遭處違約金12萬

櫃買中心7日對富利康科技公司(6837)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違約金12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富利康科技之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統一證券公司申請辭任,因前開券商辭任後該公司已無輔導推薦證券商,業符合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終止該公司股票櫃檯買賣之規定,屬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之情事,惟該公司未依規定期限發布重大訊息,核有缺失,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新臺幣12萬元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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