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開發限制多 併網年度將將影響建設完成度外商籲放寬規定

離岸風電區塊發選商作業正在進行中,預計選出2026年及2027年共3GW裝置容量以供開發。不過由於審查作業正在進行中,傳出經濟部將把較有能力完成的開發商擺在2026年打頭陣,但開發商提出現在全世界都在搶船蓋離岸風場,呼籲政府要考量國際情勢,如果有缺船等不可抗力的狀況,希望可以給予延後併網時間不受懲罰。

能源局回應,目前相關風場的選商作業正在進行當中,案件會經過三階段審查,且部份案件需要補足相關合約與開發內容,在還沒有完成檢視之前,現在談調整選商規則,言之過早。

區塊開發選商9月30日截止申請,預計最快本月將召開首場審查會議,11月底到12月初競標結果出爐。在大咖開發商沃旭宣布不參與今年競標後,雖成同額競選的「6選6」局面,但因2026年全球風電都在進行積極建設,因此離岸風場的作業船隻缺船嚴重,併網年度排序反成風場成功與否關鍵。

能源局公布的「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規定,風場分配按開標時決定之序位,排在較前者為較早年度併網。序位首先以價格排定,最低者為第一序位,次低者為第二序位。如價格相同,則以國產化加分項目分數較高者優先。

此即規範價格較低、國產化表現較佳的3家開發商,將取得2026年併網資格,其餘3家則為2027。但業界指出2026年施工船短缺情況相當嚴峻,呼籲經部放寬規定。

業者指出,因海龍、CIP及沃旭大彰化第二階段3大風場將於2025併網,今年獲得遞補的海峽風場也預計在2026併網,相當於兩年已有高達2.4GW的施工量。再加上區塊開發第一期也訂下2026年有1.5GW併網,同時期將近4GW工程在搶船

而按照目前規定,排序較佳之廠商反強制需併2026年,否則將遭罰前半年每月5%、之後每月10%履保金之違約金。但排序較後之廠商反可選擇施工條件較優之2027年,顯然對表現較好之開發商並不公平。

外商呼籲經濟部應給予2026併網風場新措施,增加併網年度彈性。業者呼籲,排序在前的開發商仍可規劃在2026年併網,但如面對缺船等不可抗力因素,在出示相關證明後,可延後併網一定時程,不受區塊開發合約違約金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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