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門檻調升至150萬 明年1月上路

行政院工程會日前預告小額採購金額將從10萬元調到15萬元;公告金額則從100萬元調高到150萬元。對於何時上路,工程會主委吳澤成今(13)日表示,將於明年1月上路。

政府採購法為兼顧採購公開與效率立法目的,就不同採購金額級距,訂有寬嚴不同採購程序要求。採購法自1999年5月上路,施行迄今均未調整。工程會先前就表示,考量施行23年以來,物價指數已累積有相當漲幅,順應時空環境改變適時檢討調整公告金額數額。

工程會8月22日預告政府採購法之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修正草案,考量國內物價變動情形及參酌國際標準,並兼顧採購效率,將公告金額調高至150萬元;另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同時調整為15萬元以下。

吳澤成13日出席立法院交委會質詢時被立委魯明哲問及何時上路?吳澤成表示,採購法20多年來沒有異動,參考物價上漲跟國際相比,有調整需要,以增加採購彈性,預計明年1月實施。

另針對魯明哲質疑,調高金額上限後,有無防弊機制?吳澤成則說,會調整成這樣的金額,是考慮物價上漲跟國際間的比較,這樣調整後對比美國、新加坡、日本、紐西蘭、澳洲,金額是介於它們之間,並沒有比較高。

根據統計,2020年未達到公告的採購案件計有10萬5,873件,占52.33%,2008年未達公告者11萬2,585件,占58.76%。可以看見,隨著物價上漲,需要公開的採購案件比例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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