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加速媒體分潤

針對媒體要求跨境大型數位平台分潤議題,據悉,行政院跨部會議將於25日召開,會上除公布產業損害調查報告,還將聚焦媒體產業的訴求,包含分潤金額等,也不排除觸及立法或成立特別基金等四種推動模式討論。</p>

另據悉,Google大型數位平台業者11月3日可能會宣布一項新聞倡議計畫,邀請20多家業者共襄盛舉,進一步協助台灣媒體產業作數位轉型。

數位部長唐鳳日前透露10月底針對媒體分潤將有「輪廓及方向」。行政院25日將召開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由政委吳政忠主持,文化部、數位部、通傳會(NCC)等單位皆會派員出席。據知情人士透露,行政院專案小組針對「新聞有價」概念表示支持認同,政府擬採立法方式,尋求台灣媒體業與數位大型平台業者互惠協議,但要用何種法律對應「新聞有價」,尚未決定。

至於會議內容的主軸,知情官員表示,首先要做工作進度回報,而最受矚目是NCC與文化部將公布產業損害調查報告,該報告調查因應數位平台興起,媒體受損情況,還有廣告到底發生甚麼事。

根據日前期中報告調查結果顯示,光是報業發行量自2012年起開始下滑,直至去年十年間營收幾乎「腰斬」,降幅達46%。相比兩大跨國數位平台Google及臉書,搶走台灣數位廣告約6至8成收入。

據悉,有了具體損害數據後,25日會議將聚焦討論產業訴求,而唐鳳所指「輪廓」就是希望新聞業可以提出具體訴求,包含如何分潤、派誰做代表等,同時讓數位平台知道政府跟產業立場。數位部當天也會把和大型數位平台溝通狀況及意見帶到會上讓各部會知悉。

據了解,會議當天有可能觸及後續推動模式討論。目前至少有四種推動模式,立法就分為兩種,一種是設立專法強制議價,另一種是參考歐洲著作權法;第三種模式是成立特別基金;最後一種是像加拿大、紐西蘭政府建立對話機制平台。惟官員認為,當天並不會做模式上確認,僅可能粗略討論。唐鳳日前曾表示,要端視媒體到底損失多少廣告收入,各方提出金額也要對齊,才能計算出用哪一個模式可行。

官員說,立法一直是解決手段之一,最後還是要看新聞業適合的模式,NCC有提及希望一邊研擬解套方式、一邊立法,這跟數位部立場一致。在需要立法前提下,參考民間草案可行性高,但新聞協商資格的登記認定,究竟要用人數、營收、資本額或新聞產出方式等作認定,仍需要斟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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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曹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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