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發票的發票中獎 也不能領

財政部賦稅署25日表示,今年1-2月期~5-6月期統一發票中,共查獲45件中獎異常案件,並追回28.5萬元獎金;其中有30件為「洗發票」案件,追回獎金18.47萬元,占比64.8%。

賦稅署指出,今年1月起,如果符合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發票、發票金額微小、當期中獎達一定張數等要件,將不予給獎,已領取者,稽徵機關也會追回獎金。

賦稅署表示,依財政部各區國稅局就今年1-2月期~5-6月期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中獎異常案件查核結果,其中已查核完竣且依給獎辦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追回獎金者共45件、金額28.5萬元。

賦稅署強調,為維護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財政部已建立給獎辦法第15條第2項之查核機制,以遏止取巧者利用分散消費取得大量小額中獎發票領取獎金,落實統一發票給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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