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生醫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認股基準日後確認原股東認購比率)

日  期:2023年11月16日

公司名稱:巨生醫(6827)

主  旨:巨生醫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認股基準日後確認原股東認購比率)

發言人:王先知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11/16
2.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股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額90%計
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313.2728321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股票
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1/19
13.最後過戶日:112/11/1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1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1/1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2年11月27日~112年12月15日 15時30分止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年12月18日~112年12月22日 15時30分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10/27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灣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灣土地銀行新竹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
10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8845號函申報生效。
(2)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之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
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故辦理收回46,000股,致
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故調整認股率。(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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