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智冠:將答辯並請法院駁回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24年1月9日電)遊戲通路
廠智冠(5478)去年12月宣布與榮剛(5009)換股,
原大股東網銀國際質疑換股價格有偏差,今天聲請定
暫時狀態處分。智冠表示,尚未收到商業法院書狀,
待收到後,當依法答辯暨請法院駁回網銀聲請。

智冠與榮剛去年12月21日宣布透過股權交換跨界結
盟,換股比例為1:2.2,預計交易完成後,榮剛將持
有智冠約18.32%普通股股權,成為第1大法人股東,
原大股東網銀國際股權將被稀釋,引來網銀國際不
滿。

網銀國際今天在官網發文指出,智冠股權交換案,
因股權交換價格定價標準有所偏差,有將榮剛價格高
估51%以及其他違法疑慮。網銀國際為確保智冠股東
權益不受損害,已經於今天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定暫時狀態處分是聲請人為了防止發生重大損害、
避免有急迫的危險或其他類似情況,聲請法院於判決
確定前,就爭執的法律關係,裁定一個暫時性處分的
程序。

針對網銀質疑,智冠發布5點聲明回應。第一,智
冠對於網銀持續以提告董事背信(刑案)、提告定暫
時狀態處分(民案)等作為,利用新聞媒體曝光製造
不實輿論,意圖給主管機關壓力的作法,予以譴責。

第二,智冠至今尚未收到商業法院送達的書狀,待
收到後,當依法答辯暨請法院駁回網銀聲請。

第三,網銀隨意摘取公開說明書部分內容,指控估
值計算有誤。但本次換股案經獨立專家依專業推算2
家公司的股權合理價格,所採用的財務模型及市場資
料均為公平、公正且具一致性及可比較性者,最終結
論也經得起考驗。網銀以斷章取義方式所提出的觀
點,既錯誤百出也不符合市場評價一般慣例與原則。

第四,智冠發展策略聯盟,是為開展事業版圖,而
不是墨守於所謂同業、遊戲甚而進入博弈競爭,此為
商業判斷;網銀忽視現實遊戲產業困境、競爭法規限
制等問題,一味求取所謂整合,並不可取。

第五,智冠重申,智冠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等
人,基於合理的商業判斷、公司經營理念,審酌策略
聯盟合作的短中長期綜效,進而作成換股決議,確實
履行董事忠實義務及注意義務,且並無致公司權益受
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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