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控換股未送股東會表決 智冠:與榮剛非關係人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24年1月18日電)遊戲通
路廠智冠(5478)去年12月董事會通過與榮剛
(5009)交換股權,引發大股東網銀國際不滿,網銀
今天指控智冠與榮剛為關係人,股權交換卻未送股東
會表決,質疑違法;智冠回應,與榮剛並非關係人,
任一方也從無認列對方公司為關係人的紀錄。

網銀在官網發文指出,從股權關係到實質控制關
係,都足以認定榮剛與智冠為關係人,既然與關係人
交易達總資產10%以上,此案就必須遵照智冠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送交智冠股東會,由全體智冠股
東表決通過才能簽訂契約,董事會決議當屬無效。

網銀表示,智冠用盡各種手段,從阻擋獨董、拒絕
提供資料、不合理的估價、並違反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不送股東會表決,視公司治理於無物,只為達
到個人私權爭奪,呼籲主管機關盡速查辦此股權交換
案違法事項,以確保廣大智冠股東權益。

對此,智冠發布3點聲明回應。第一,經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24號規範審查,智冠與榮剛並非關係人,任
一方也從無認列對方公司為關係人的紀錄。

第二,根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8條第
2項規定,智冠與榮剛也非關係人;至於王炯棻擔任
智冠董事,也擔任榮剛公司董事長,此係學理上所稱
「共通董事」,主要在於簽署締約時不應為代表,但
網銀逕自推論有共通董事的2家或數家公司變成關係
人,顯屬錯誤用法,且迴避專業會計師審計的認定。

第三,網銀一味利用自家媒體優勢,意圖散布不實
說詞,無非期望藉此製造主管機關或法院壓力,此舉
至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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