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億收到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日  期:2024年04月01日

公司名稱:大億(1521)

主  旨:大億收到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發言人:鄭清香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株式會社小糸製作所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裁全更一全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3/04/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13年4月1日收到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行處函,對於112年11月16日發布重
大訊息之株式會社小糸製作所與本公司間假處分強制執行事件,嗣因株式會社小糸製作
所聲請撤回,全案業已終結。
6.處理過程:株式會社小糸製作所具狀聲請撤回,並經本公司具狀同意撤回,全案業已終
結。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