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機111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股東於催繳期間所認股份發放

日  期:2023年03月27日

公司名稱:利機(3444)

主  旨:利機111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股東於催繳期間所認股份發放

發言人:盧修滿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公司名稱:利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7日
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自112年3月27日15時30分停止繳納並喪失
認股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2年3月7日收足股款,並於112年3月10日以股款繳納憑證
上櫃買賣。
(3)股東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於112年4月14日劃撥至貴股東
指定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