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義福辭中興電董事長 二審判沒收20億元第2季認損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023年7月18日電)雲豹八
輪甲車採購案,中興電工(1513)董事長江義福二審
改判5年10月,犯罪所得新台幣20億餘元沒收。中興
電晚間發布重大訊息表示,針對法院判決沒入,將於
第2季財報認列損失,認列損失後,上半年獲利將約
為損平。

中興電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江義福宣布
將辭去董事長及董事職務,循一切司法途徑尋求救
濟、辯明自身清白。

中興電工在雲豹八輪甲車採購案,違約向中國採購
裝備零件,董事長江義福一審被依詐欺等罪判處6年6
月,台中高分院今天改判他5年10月徒刑,犯罪所得
新台幣20億餘元沒收,可上訴。

對此中興電晚間發布重大訊息和新聞稿指出,此案
證據薄弱,二審判決無視對江義福有利諸多事證,認
事用法有重大違誤,違反證據裁判主義及無罪推定原
則,江義福蒙受無比冤抑,他對此深表遺憾痛心。

中興電指出,江義福沒有詐欺動機及犯意,法院傳
喚所有證人,都說款項是由協力廠商取得,沒有一絲
一毫流入江義福私人口袋,江義福沒有背信及不法所
有的意圖。

針對法院判決沒入20億9916萬元,中興電表示,將
在第2季財報認列損失,在認列損失後,上半年獲利
將約為損平,不過因業務正常且接單順暢,在手訂單
仍高達340億元,因此下半年利潤仍成長可期。

中興電指出,為忠實反映獲利狀況及回饋股東應得
股息,預計分配公司帳上21.9億元溢價資本公積部
分,以維持原2023年預算應發股利。

中興電表示,事件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一
切正常運作,公司願景擘劃清晰,將依循執行壯大。

中興電指出,此案對投資大眾暨所有利害關係人造
成的影響,深表歉意,以戮力公司經營,加速成長獲
利為回饋,期盼所有夥伴支持,一起見證中興電再創
佳績。

江義福透過新聞稿指出,接手經營中興電20餘年,
始終兢兢業業,將公司從衰頹破敗帶向今天局面,核
心業務包括氫能、綠電等蓄勢待發。

江義福表示,衷心期望中興電員工不憂無懼,在公
司發展的關鍵時期,持續為中興電及股東福祉齊心努
力。他表示,不信這世間已無公理正義,必將循一切
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奮力辯明自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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