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華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

日 期:2023年07月20日

公司名稱:昇華(4806)

主 旨:昇華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

發言人:洪俊舉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聲請人(即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即債務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士院鳴民司竟112年度司拍第152號
4.事實發生日:112/07/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人為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事應受裁定事項之聲明:
一、相對人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如下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建物門牌: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76號4樓及地下一層、地下二層停車位。
二、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三、聲請人主張之「現存」債權額共計新臺幣107,693,136元。
6.處理過程:因聲請人所主張之金額與實際不符,本公司將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聲明。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將依法聲明異議,最大可能損失金額為
新台幣105,451,941元(含違約金及延遲息7,074元)加上聲請程序費用。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異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