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之訴訟案件經陪審團判決

日  期:2023年07月20日

公司名稱:西柏(3541)

主  旨:西柏之訴訟案件經陪審團判決

發言人:于周仁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OWLINK Technology INC
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加州聯邦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8:21-cv-00717-SPG-KES
4.事實發生日:112/07/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 OWLINK Technology INC 主張本公司違反專案管理合約佣金支付條款等爭議,
並向加州橘郡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經本公司委託美國律師處理案件移審至加州聯邦
地方法院。
6.處理過程:
經歷為期6天在美國加州洛杉磯之審判程序後,陪審團在加州時間112年7月19日作出
本公司須支付原告賠償金美金26,188,638元之判決。本公司對陪審團作出之判決深表
遺憾並刻正研擬上訴與判決後動議之相關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因本判決尚未確定,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立即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刻正與美國律師研擬上訴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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