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重罰1600萬 台灣之星:超出可控範圍、將提行政訴訟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023年8月2日電)針對台灣
之星員工勾結犯罪者,轉售門號給中國詐騙集團使
用,NCC決議開罰台灣之星新台幣1600萬元,台灣之
星聲明表示,「深感不公」,被不肖業者利用,已超
出可控範圍,將提出行政訴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決議,對台灣之
星「矽谷數位企業社」、「矽霖行銷企業社」、「楷
矽行銷企業社」、「蝦扯蛋企業社」、「協義行銷企
業社」、「龍谷行銷企業社」及「波希數位行銷企業
社」、「龍谷數位有限公司」8家企業客戶,申辦2.4
萬門門號,部分轉給中國詐騙集團使用,因未依核准
營運計畫落實身分查核,違反電信管理法第37條第1
項(以下簡稱電管法)規定,合計裁處罰鍰1600萬
元,創下電信裁罰單一案件累積最高金額。

台灣之星今天發布聲明表示,對主管機關以未確定
事實重罰「深感不公」,將會提出行政訴訟。

台灣之星表示,在疫情擴散期間,提供電商專案以
滿足國內電商企業客戶申裝門號的需求,產品設計當
時已為防範門號被不當使用,將語音發話及簡訊發送
功能預設關閉,實已盡最大努力將電信門號被利用於
電信詐欺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但最後被不肖業者利
用,將門號運送至中國,這已超出台灣之星可控制範
圍。

台灣之星表示,NCC於今天記者會中,不斷強調台
灣之星員工與不法業者有勾串情事,但基於偵查不公
開原則,台灣之星不曾接獲檢調機關通知員工涉入不
法之事,台灣之星完全不知情,直至收到NCC來函才
得知,目前此案檢調單位仍在調查中,只能靜待司法
調查結果。

台灣之星認為,NCC以未確定事實加重處罰,有失
公允,無法認同與接受,將於收到NCC正式函文後,
提出行政訴訟。(編輯:張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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