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博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聚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太陽能案場開發服務合約

日  期:2023年08月08日

公司名稱:大亞(1609)

主  旨:代子公司博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聚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太陽能案場開發服務合約

發言人:陳重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08
2.公司名稱:博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5%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博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聚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太陽能案場開發服務合約,本專案建置容量以185,000 kW為目標,
此容量之基礎為預計251.45公頃之土地,實際面積依國產署核發為準。
服務費用總計為新臺幣1,110,000仟元(未稅);付款時程分六期,
依據服務合約開發進度付款。
倘委託案件無法取得農業容許核准,聚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就合約條件,
退還部分款項予博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