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營收驟減 企業可免辦112年營所稅暫繳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3年08月11日電)為減輕受
疫情影響企業的繳稅資金壓力,財政部今天宣布,符
合營收驟減等兩大情形之一,可在辦理營所稅暫繳申
報期間內、即今年9月1日至10月2日,向所在地國稅
局申請「免辦理112年度營所稅暫繳」;財政部估計
影響稅額近新台幣1400多億元。

財政部提醒,若企業今年的會計年度開始日始於今
年7月1日後,並不是在紓困條例施行期間之內,則不
能適用。

財政部今天核釋,營利事業因COVID-19疫情影
響,在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即民國109年1月15日至
112年6月30日內,符合兩大情形之一,可在辦理112
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也就是今年9月1日至10月
2日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
局申請免辦營所稅暫繳。

針對適用兩大情形,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在記者
會中指出,首先,是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
條例授權訂定的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
相關措施者。

宋秀玲表示,第二,是其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短
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
月的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的營業額較108年12月
以前6個月、或107年以後的任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
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者。

不過,由於紓困條例實施期程已於6月底結束,財
政部表示,營利事業112年的會計年度開始日,落在7
月1日以後者(例如採7月制),則不適用;這些企業
應適用一般稅制規定,辦理暫繳。

財政部先前已提供109年度、110年度及111年度的
免辦暫繳協助措施;根據統計,109年免辦暫繳影響
稅額約848億元、110年影響稅額約917億元、111年為
1567億元。

宋秀玲指出,預估今年約5萬8000家企業適用免辦
暫繳,免辦暫繳稅額約1400多億元。

宋秀玲表示,企業免辦暫繳紓困措施循例採「申請
從簡,認定從寬」原則,如果營利事業已依財政部相
關令釋規定,免辦理109年度、110年度或111年度營
所稅暫繳,可直接適用免辦理112年度營所稅暫繳,
無須再提出申請。

同時,企業若於辦理112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
前,已依疫情紓困措施相關規定,經國稅局核准延期
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稅額,或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
也無須再提出申請,可直接適用112年免辦暫繳措
施,簡政便民。

營所稅暫繳申報的設計,主要是考量企業全年營所
稅一次繳清恐有壓力,並為有利國庫資金調度,因此
規定企業當年度所得,除要在隔年5月申報繳納外,
當年9月要先「暫繳」一次,等到隔年5月申報,確認
全年應納稅額後,可扣掉「暫繳」部分,僅就餘額繳
納;也就是說,營所稅暫繳類似於「預繳」概念。

企業營所稅暫繳申報方式,案件分為「一般申報」
及「試算申報」。所謂「一般申報」是繳納「前一年
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一半」,過往這類案件為大宗;
「試算申報」則是以「當年上半年實際營業額」,核
實計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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