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鼎代重要子公司聚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日 期:2023年09月12日

公司名稱:聚鼎(6224)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聚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發言人:林志中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9/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朱復華
董事:侯全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為同類業務之公司擔任經理人及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及因任何非可歸責於經理人之
事由致其離職者,於離職後兩年內,以利其得了結現務。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
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侯全興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經理人:侯全興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金屬散熱基板產品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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