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遭FTC認定聯合行為,裁罰新台幣3,600萬元

日 期:2023年09月14日

公司名稱:台灣大(3045)

主 旨:台灣大遭FTC認定聯合行為,裁罰新台幣3,600萬元

發言人:張家麒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9/14
2.發生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FTC)於9月6日委員會議決議,認定本公司與中華電信聯
合於107年10月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裁處本公司新台幣3,600萬元
3.處理過程:將在收到處分書後,研議後續因應措施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本事件罰鍰新台幣3,6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在收到FTC處分書後,研議後續因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FTC之112年9月14日新聞稿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