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建商寬限期2年 財部:參考地方經驗與市況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3年09月21日電)財政部推
動囤房稅2.0,建商喊2年合理銷售期過短,賦稅署長
宋秀玲今天表示,2年是參考地方實施囤房稅經驗,
加上實際了解市場情形,多數訂價合理的建案在2年
內可銷售約7成。

囤房稅2.0草案中,在「非自住」房屋方面,建商餘
屋持有年限2年以內的法定稅率,區間將落在2%至
3.6%,超過2年則適用一般非自住稅率2%至4.8%,盼
促使建商積極加速釋出餘屋。

針對建商意見,宋秀玲表示,已實施非自住住家差
別稅率(俗稱囤房稅)的地方政府中,對於建商合理
銷售期(寬限期)多訂在3年,台北市則訂在1.5年,
財政部折衷取2年,同時也去了解市場狀況,訂出來
的合理銷售期2年有憑有據。

宋秀玲表示,事實上,建商手中餘屋並無外界想像
那麼多,財政部訂定合理的2年寬限期,超過2年則回
到一般非自住稅率(2%至4.8%),就是希望引導建商
評估後續稅負成本,調整訂價策略進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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