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涉紅火案 更三審判決無罪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23年11月30日電)紅火案
纏訟逾17年,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更二審獲判無
罪,案經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天認
定他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判決無罪。可上訴。

全案緣於,辜仲諒被控與時任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
田等人為插旗兆豐金融控股公司,購入連結兆豐金控
股票的結構債,在民國95年間未經中信銀行董事會核
議,將結構債賣給紅火公司。

檢方認為,辜仲諒等人拉抬兆豐金股價,助紅火贖
回結構債而獲利3047萬4717.12美元,以當時匯率計算
約新台幣10億餘元,但紅火非屬中信金控體系,辜仲
諒等人得以任意處分紅火獲利,而損害中信金控,起
訴辜仲諒等人。一審、二審及更一審均判辜仲諒有
罪;更二審判辜仲諒無罪。

法界人士指出,辜仲諒因為在這次更三審之前,只
有在更二審被判過1次無罪,並不符合刑事妥速審判
法第8條規定,所以這次更三審判決無罪,仍然可以
上訴三審。(編輯:蕭博文)1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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