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催繳期間所認股份發放

日  期:2023年12月04日

公司名稱:台通(8011)

主  旨:台通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催繳期間所認股份發放

發言人:陸秀芳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04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112年11月02日至112年12月04日
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自112年12月05日起停止繳納並喪失認股
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2年11月06日收足股款,並於112年11月09日以股款繳納憑
證上市買賣。
(3)原股東及員工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於112年12月18日劃撥至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361-1300,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