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鑫混充美製快篩風波 海關:依法辦理未給特別通關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2年6月18日電)大鑫資訊
公司涉嫌以中製快篩試劑混充美製販售,國民黨立院
黨團質疑海關進口未查驗,海關提出4點澄清,強調
已採較嚴格的文件審核通關,並無給予大鑫資訊公司
特別通關,此案海關依法辦理,並無違失。

大鑫資訊公司涉嫌未經核准進口中國製快篩試劑,
混充美國製富樂家用快篩販售牟利,國民黨立法院黨
團今天質疑,大鑫進口快篩劑從包裝上產地、國際條
碼都標錯,卻能取得緊急使用授權,不僅衛福部審核
放水,海關進口時也未查驗。

海關今天晚間提出4點澄清說明,第一,海關依風
險管理原則對進口貨物通關方式採C1(免審免驗)、
C2(文件審核)或C3(應審應驗),今年進口快篩
劑採C1、C2、C3均有,為便捷防疫物資通關,快篩
劑採C1比率達8成以上,但大鑫資訊公司截至目前為
止進口放行快篩劑約237萬劑,通關方式均為C2,已
屬較嚴格通關程序。

海關指出,大鑫資訊公司進口貨物為取得衛福部防
疫專案核准輸入許可,供國內緊急防疫使用物資,進
口時均經審核相關文件,並將報單資訊比對食品藥物
管理署核准資訊無訛後放行,海關經審核大鑫資訊公
司當時非屬高風險廠商,且國內民眾急需快篩劑加強
防疫,並已採較嚴格的C2通關,並無給予大鑫資訊公
司特別通關服務。

第二,國際物流運作模式眾多,進口貨物起運口岸
與生產國別不同為國際貿易常見型態,兩者無必然關
係。

第三,空運、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快遞貨物
外箱上應黏貼可辨識條碼,是指物流業者自行編訂的
託運號碼,與貨品上標示的國際商品條碼不同,且國
際商品碼的管理非海關職掌,也無須在進口報單申報
此項資訊。

第四,海關強調,此案海關均依法辦理快篩試劑通
關作業,並無違失,鑒於目前國內快篩劑已屬充裕,
海關後續將對進口快篩試劑強化風險控管及調整查驗
比率,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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