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新創發展 智慧局鬆綁專利審查申請人資格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2023年12月6日電)為促進
新創產業發展,經濟部智慧局修正新創產業積極型審
查方案,鬆綁申請人資格,只要是新創公司申請時,
為發明專利申請案的申請權人即可適用,不限於一開
始申請專利時必須已成立新創公司,修正方案將於明
年1月1日上路。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協助具
研發能力的新創公司儘速確認發明專利取得可能性及
加速獲證,以利智慧財產權布局,修正「新創產業積
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鬆綁申請人資格。

智慧局說明,有別於一般審查程序,當新創公司依
「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提出申請
後,經審查符合適格要件者,智慧局將主動在1個月
內提供包含檢索報告及初步審查意見的面詢資料,並
在1個月內辦理積極型面詢。

智慧局進一步指出,審查人員在面詢時會適度開示
心證並給予正面修正建議,面詢後申請人須於1個月
內決定是否提出申復說明或修正,或自行評估撤回專
利申請。

若申請人提出申復說明或修正,智慧局原則上將於
1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若申請案依申復說明或
修正審查後並無不予專利的情事,審查結果通知即為
核准審定書。

智慧局表示,根據近2年執行成效統計,「新創產
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112年共受理28
件,為111年度的2倍;112年平均審結天數71.6天,較
一般發明專利申請案件審結時間大幅縮短。

另112年核准率100%,亦較111年度的84.6%增加,
顯示透過此方案的申請輔導,有助於提升新創公司專
利申請效能。

智慧局表示, 「促進新創發展」為國家重大政策,
為建構具國際競爭力的新創環境,並帶動新創產業生
態系的正向循環,希望能協助新創公司早日取得專利
權,使無形資產有機會轉化為有形的現金,緩解創業
初期資金壓力,進而促成增加就業機會及活絡產業發
展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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