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第二次特別股發行滿五年股息率重設

日 期:2023年12月12日

公司名稱:台泥(1101)

主 旨:台泥第二次特別股發行滿五年股息率重設

發言人:葉毓君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12
2.公司名稱: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第二次特別股發行條件辦理股息率重設
6.因應措施:本公司第二次特別股原發行年利率3.5%,於發行日起滿五年(即12/13)之次日
(即12/14)重設股息率,利率重設日前二個台北金融營業日為利率重設基準日(即12/12)
,依英商路透社(Reuter)112年12月12日上午十一時五年期IRS「TAIFXIRS」與
「COSMOS3」之算數平均數為1.490%,加計發行時之利率加碼2.5625%,自112年12月14日
起重設股息率為4.05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原發行條件之「PYTWDFIX」已無法自路透社取得報價,本公司依誠信原則以台北外匯公
司之報價「TAIFXIRS」取代。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