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修法三讀 採全國歸戶、稅率最高達4.8%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023年12月19日電)立法院
會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未來房屋稅將改採全國歸戶,多數非自住持有
者稅率調高為2%至4.8%;新制自民國113年7月1日施
行,114年5月正式開徵。

三讀通過的房屋稅條例修正重點主要包括,酌降房
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
1%;「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將採全國歸戶,法定稅
率區間從原本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各地
方政府均應參考財政部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
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此外,修正條例也調降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
準及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為1.5%至
2.4%(原為3.6%),以鼓勵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
場,滿足民眾居住需求,及兼顧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
房屋因難達使用共識所致非自願性空置情形。

至於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考量起造人興建房屋,
可增加房屋市場供給,又購屋款項高,需考慮諸多因
素,購屋者多需一段時間作成決定,應給予合理銷售
期間,修正通過的房屋稅條例內容,針對持有期間2
年以內的房屋,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超過2年
的餘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範圍2%至
4.8%。

房屋稅條例修法後,新制自113年7月1日施行,114
年5月正式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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