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有價時代來臨企業為何爭搶碳權?關鍵問答一次看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023年12月22日電)台灣碳
權交易所今天啟動首批碳權交易,宣告碳有價時代正
式來臨,台積電、聯電、鴻海、中鋼與台灣金控等27
家業者爭相搶購,展現淨零不落人後的決心。

2015年,190多個國家簽署「巴黎協定」,約定共
同朝確保全球升溫抑制在「遠低於」攝氏2度,並努
力讓升溫抑制於攝氏1.5度的目標前進。愈來愈多國家
與企業提出宣言,「淨零排放」一詞就此闖進大眾的
視野,台灣也搭上這班列車。

台灣政府部會總動員,法規、制度、輔導機制等齒
輪加速轉動,除了環境部持續完備法制作業,台灣碳
權交易所也在今年8月正式成立,並於今天啟動首批
碳權交易,宣告「碳有價」時代揭開序幕。

「碳權」究竟是什麼,為何吸引企業爭相搶購,看
不見的碳權又要如何交易?以下是中央社整理的關鍵
問答內容。

●「碳權」是什麼?

「碳權」可理解為「排放碳的權利」,通常以相當
於1公噸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為計算單位。各
產業可透過取得碳權,以符合政府的碳管制規範,或
因應國際供應鏈與倡議的碳中和要求。

雖然碳權有了定義,但看不見、摸不著,要如何交
易?

首先,碳經過碳定價(Carbon Pricing)機制,以使
用者(汙染者)付費的概念,為排放的二氧化碳訂出
價格,並依不同規範,可分為「強制性碳權」以及
「自願性碳權」,兩者分屬不同的市場。

「強制性碳權」指的是政府設定總量管制及減量目
標後,強制性規定企業的碳排標準,也允許這些碳排
放量成為籌碼(碳權)進行交易;此機制下的碳權,
是基於政府強制性規定而產生,被稱作「強制性碳
權」。

「自願性碳權」藉由執行、投資減量專案,取得碳
權,或是向獨立第三方交易平台購買經認證的碳權,
此過程稱作「碳抵換」(Carbon Offsets)。

台灣方面,環境部推動「自願減量機制」,也就是
「碳信用抵換機制」。企業可透過環境部的碳權專案
(目前為舊制抵換專案、新制自願減量專案雙軌並
行),申請執行減量專案,執行並經審查後,企業向
環境部申請核發額度,並用於移轉或交易。

上述機制產生的額度,氣候法稱為「減量額度」,
國際間慣稱「碳信用(Carbon Credit)」,也就是俗
稱的「碳權」。

●「碳權」從哪裡來?

「碳權」有2種來源,一是因「總量管制/排放交
易」所產生的碳權。

舉例來說,工廠A的實際排放量低於總量管制下規
定的排放額度,就可將減少的排放額度於碳市場出
售,也就是賣碳權;而工廠B因為實際排放量高於排
放額度,得買碳權,因應超出的排放額度。在此案例
中,排放額度=碳權。

第二種情境,是因「減量計畫」所產生的碳權。

不論是管制對象或是非管制對象,都可以投資聯合
國/獨立機構認可的減量計畫等方式,如植樹、再生
能源等,執行減量計畫經過查證後,將核發減量額
度。在此案例中,減量額度=碳權。

●台灣碳規範現況為何?

台灣目前未實施強制性的總量管制,為了達成2050
淨零排放目標,除了針對排碳大戶課徵碳費,並以環
境部2023年10月公告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及「增
量抵換」2項辦法作為配套,補足國內碳機制。

若屬納管的排碳大戶,未來必須繳交碳費。根據環
境部公告的碳盤查資料,共有512戶排碳大戶,以電
力及燃汽供應業為最大宗。資料顯示排碳前10大業者
與往年大致相同,台電、台塑化、中鋼、台積電等,
都在排碳前段班。

事業單位、各級政府但不包含自然人(排碳大戶不
適用),可透過「自願減量」方式,取得「減量額
度」,也就是俗稱的「碳權」,可以於碳交所交易,
也可用於環評開發所需的「增量抵換」。由於減碳努
力可以換得實質回報,有助於鼓勵事業單位投入淨零
轉型。

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上路之前,「溫室氣體減量
及管理法」設計有「抵換專案」,企業可申請並據以
執行,而後申請核發碳權,過去台電、中鋼、日月
光、台積電均有申請。氣候法上路後,則訂有「自願
減量機制」,企業申請、執行後,可申請核發碳權。

現階段舊制「抵換專案」與新制「自願減量機制」
兩軌並行。

值得注意的是,排碳大戶必須繳交碳費,不適用
「自願減量」換碳權,因為碳權可以抵減碳費,減碳
效益將重複計算,但企業可以提出「自主減量計
畫」,減碳達標可申請碳費優惠費率。

此外,隨著經濟發展,持續產生的新開發案將對環
境帶來衝擊,依據環境部規定,事業進行規模達應實
施環評的開發行為,且涉及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量者,
就得執行「增量抵換」,意即事業單位應為開發行為
導致溫室氣體「增量」進行「抵換」。

至於抵換的來源,環境部提供多元減量方式取得
「減量效益(又被稱作類碳權)」,可用於環評增量
抵換。

環境部為了鼓勵各界共同減碳,一般民眾、企業甚
至學校,都可以參與減量措施,透過汰換老舊汽
(機)車為電動汽(機)車、汰換空調、照明、漁船
集魚燈、老舊農機或增氧設備為高效率設備等方式,
取得減量效益。

環境部近日也新增設置環保金爐、協助離島執行空
污減量、擴大10年以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等3大抵換
來源。

●碳費、碳稅差在哪,台灣是哪種機制?

「碳定價」機制底下的重要制度是碳費/碳稅,兩
者都是「使用者付費」的精神,針對化石能源,以及
商品或服務產生的碳排課徵費用,希望促使碳排放者
積極減碳。

「碳費」及「碳稅」的差異,在於徵收機關與用途
不同,前者性質是行政規費,可以專款專用,使用於
溫室氣體減量、協助低碳經濟發展;碳稅則由財政部
徵收,進入國庫的大水庫後,被視作政府稅收一部
分。

台灣採行「碳費」機制,目前規劃的徵收碳費對象
是每年直接或間接(用電)排碳達2.5萬噸以上的業
者。根據環境部公告的碳盤查資料,共有512家排碳
大戶,未來可能被課徵碳費。

依環境部規劃,碳盤查辦法2024年施行,作為2025
年碳費收費的計算基礎。

●台灣碳交易所啟動首批碳權交易,意義為何?

台灣碳權交易所22日啟動首批國外碳權交易,宣告
2023年成為碳交易元年。

首批掛牌國際碳權來自亞洲、非洲與南美洲等地
區,合計約8.8萬噸由黃金標準(GS)等認證的碳
權,首批碳權成交價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2.9美元至12
美元,初期僅限國內法人購買,共有27家業者參與首
批交易。

雖然首批碳權交易取得的碳權,不能抵充國內課徵
碳費,也不能直接抵充歐盟依「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課徵碳關稅,僅能作為碳中和,國內業者
還是躍躍欲試,關鍵在於,淨零排放是全球趨勢,供
應鏈及投資圈都日益重視業者在此領域的表現,促使
企業展現積極態度,同時提升品牌形象。

公股金控高層表示,金融業者本身排碳量不高,但
仍有能源利用等間接排放需要「碳中和」,加上金融
機構作為支持全產業發展的核心力量,也要跟著趨勢
走,響應淨零目標,因此「我們第一批(碳權交易)
就有意願」。

●碳權交易所如何運作?

有意買進碳權的業者,需先準備申請文件、加入會
員,開立買家專屬帳戶(以公司為單位),瀏覽平台
上的國際碳權專案及價格,且買家要預先存入足額款
項到信託專戶,購買專案後於平台下載電子發票,碳
交所會辦理碳權移轉及註銷,買家可在平台下載查詢
相關明細。

根據碳交所規劃,每天交易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3
時30分止;企業買進碳權後,不能再把碳權放在碳交
所平台轉售,目前使用上端視業者各自用途,以及供
應鏈要求進行安排,未設定「有效期限」。

依氣候法規範,國外碳權確實有機會抵充台灣碳
費,但須待相關子法訂定,以及政策明確規範。

目前碳交所開放的首批交易為國外碳權,至於國內
碳權交易,環境部於2023年12月15日預告「溫室氣體
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按照時程
推算,首批國內碳權最快可於2024年中上架。

依據國內碳權交易草案,明定交易方式為定價交
易、協議交易及拍賣3種,同時預留市場管控機制,
碳權不得重複交易或拍賣,必要時,環境部可指定交
易及拍賣價格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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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