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虹先進董事會決議中壢廠提前解約之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12月28日

公司名稱:永虹先進(6618)

主  旨:永虹先進董事會決議中壢廠提前解約之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建勳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28
2.事件緣由:
本公司中壢廠係向眾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公司基於未來
營運項目之重心轉至草屯廠,經雙方同意於原租約到期日
114年9月30日前提前解約不再租用。為面對現況變通求存、追
求公司永續經營、撙節成本費用及公司股東最大利益考量下,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中壢廠提前解約及停止生產。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不適用。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不適用。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不適用。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不適用。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
約占112年第二季合併營收6%。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不適用。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2.決策過程:
(1)影響:因中壢廠銷售額僅占112年第二季營收比6%,初期將對
合併營收產生影響不大。
(2)對策:
(a)本公司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執行中壢廠全面停產,並符合
法令規定且依勞動法令辦理相關作業,以減少各項支出。
(b)市場之訂單將由草屯廠承接及出貨,以維繫客戶及本公司營
運。
(c)訂單轉予海外委託代工廠生產,以逐步恢復對客戶供貨。
(d)草屯廠將積極開發航太等級之碳纖維複合材料及開發其他高
附加價值之機器設備以提升公司營業效益。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