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現金增資催繳

日  期:2024年01月03日

公司名稱:台船(2208)

主  旨:台船現金增資催繳

發言人:周志明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03
2.公司名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月3日截止,尚有部分
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3項規定,自113年1月4日至113年2月5日止為股款
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小港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電話:(02)236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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