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持股申報公告門檻調降 逾3000名股東5/20前須申報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4年01月16日電)證交法
通過大量持股申報公告門檻自10%降至5%,金管會依
2022年底持股資訊統計,初估可能影響3307位持股介
於5%以上、未滿10%的股東,必須在今年5月20日前
申報。

另一方面,考量政府管理的退休和保險基金具公益
性,金管會准適用特別申報制,除了持股達5%以上、
未滿10%者必須在新制上路起10天內進行首次申報公
告外,後續採每半年申報公告即可。

證券交易法2023年通過修正,大量持股申報公告門
檻自10%降至5%,自2024年5月10日施行。配合證交
法修正,金管會今天完成修正「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配合母法上路時間,明
定今年5月10日施行。

其中涵蓋5項重點,第1,因應證交法修正,金管會
配合將辦法中的大量持股申報公告門檻由10%修正至
5%。

第2,考量政府管理的退休和保險基金肩負政策任
務、具高度公益性,與一般股份取得人性質有別,金
管會訂定「特別申報制」。

金管會決議,政府管理的退休和保險基金除了新制
上路起10天內必須針對持股達5%、未超過10%者進行
首次申報公告外,後續每半年度定期申報公告即可,
即未來僅要在6月底及12月底申報公告。

所謂政府管理的退休和保險基金,包括勞保基金、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職業災害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
償基金、就業保險基金、農民退休基金、勞工退休基
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等。

第3,為貫徹公司股權透明度及法律明確性,金管
會明定股份取得人(包含政府管理的退休和保險基
金)在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額超過5%而未超過10%股份且繼續持有至施
行日者,應在施行日起10天內辦理初次申報公告。

若依2022年12月31日持股資訊統計,持有股份介於
5%以上但未滿10%的股東人數共3307人,初估將受此
次新制影響。

第4,為強化監理效率並提升資訊揭露品質,辦法
明定金管會得行政委託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受理股份取
得人依辦法辦理的申報公告案件。

第5,目前股份取得人均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
公告並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報,為節能減碳並提高申
報效率,未來股份取得人除了維持現行公告方式外,
申報書件改經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傳檔案即屬完成申
報,並將由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轉知被取得股份公
司、證交所或櫃買中心。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提到,參考預告期間外
界意見,金管會微調「特別申報制」定義,另外,金
管會亦增訂,原則上符合大量持股申報公告門檻者均
必須一體適用、依規公告,但若有其他特別業管法令
規定排除適用,可依業管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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