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果遊艇取得使用權資產(臺北港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水域及維護管理區域招商案之最優投資人資格)

1.DBP.BULL.7566

日 期:2024年01月23日

公司名稱:亞果遊艇(7566)

主 旨:亞果遊艇取得使用權資產(臺北港觀光遊
憩商業區土地、水域及維護管理區域招商案之最優投
資人資格)

發言人:唐玉書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
XX小段土地):

使用權資產-臺北港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水域及
維護管理區域

2.事實發生日:113/1/23~113/1/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
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租賃標的

1.土地面積54,646.98平方公尺(地號:48、49、50、
51、52、53號,

分批點交)

2.水域面積21,700平方公尺

3.維護管理區域(A區地號46、47、54、55號,共計
25,970.33平方

公尺、B區地號65、82、83號實際面積以經核定同意
租用之面積為準)

每單位價格:

一、土地租金(地號:48、49、50、51、52、53號)

依所使用之土地面積按每平方公尺新台幣5,100元
及年費率5%給付。

二、設施租金(地號:47、48、49、54、55號包含護岸
設施)

另行議定。

三、管理費

1.固定管理費:自營運日起每年每平方公尺為185元
整,維護管理區域免計

收固定管理費。

2.水域管理費:自點交日起至營運日前之興建期,
每年每平方公尺為316.4元

整計收。上開興建期優惠以3年為限。

自營運日起,第1至3年,每年每平方公尺為361.6元
整計收。

自營運日第4年起至契約屆滿日止按每年每平方公尺
為452元整計收。

3.變動管理費:自營運日起,按租賃物範圍內及依
契約所載每年度營業

收入級距及約定比例計收。

交易總金額:773,264千元~850,59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
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


與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
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
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
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契約繳納方式辦理。

付款期間: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起至133年3月14
日止。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一、租賃物點交以現況點交(配合觀光遊憩商業區
清汙工程

進度申請點交)。

二、點交期程:

(1)第一次點交面積:應自起租日起12個月內申請點
交,

第一次點交區域陸域部分(包含維護管理區域)不得
少於4公頃,

水域不得少於1公頃。

(2)第二次點交:應於第1次點交日後起算12個月內
完成全部租賃物

點交作業。

三、如因故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點交作業,應於事前
以書面詳述具體

理由報經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同
意後展延之,

惟展延以1次為限,且展延不得超過6個月。

四、契約期間屆滿之續約:租期屆滿後,如申請續
租,在續訂新約手

續未辦理完成前,得經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
港務分公司同

意繼續營運,本公司不得主張民法 451 條之適用或
類推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契約。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臺北港觀光遊憩商業區投資
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契約。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精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773,264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專業估價師姓名:余忠政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1)高市估字第000069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
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
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新增營運據點以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原因:已於112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
過參與此項投標案,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投標事
宜。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原因:已於112年10月24日審計委員會決
議通過參與此項投標案。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
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
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
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