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承諾還欠55億 金管會要求新光金1個月提具體時程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4年01月23日電)新壽先
前對金管會承諾將於2023年至2025年間每年現金增資
新台幣70億元,但去年僅增資15億元。金管會今天表
示,針對去年尚未完成的55億元增資承諾,已要新光
金(2888)及新壽1個月內提出具體時程。

新光金2023年經營權易主,子公司新壽現金增資進
度卡關,新光金大股東間因增資意見不同調,近日隔
空互嗆。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今天出席例行記者會
表示,已在22日約談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新光金總
經理陳恩光、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及新壽總經理黃敏
義。

施瓊華表示,在約談過程,新光金及新壽經營階層
表達內部針對籌資管道有進行細節討論,但無論如
何,新壽對金管會承諾必須做到,包括2023年尚未完
成的55億元增資承諾,新光金及新壽必須在1個月內
提出具體時程,另今年的70億元增資承諾,同樣必須
及早規劃,金管會並將檢視時程合理性。

施瓊華直言,除了對主管機關承諾必須遵守外,更
何況新壽2023年6月底RBC已未達法定標準,去年底
可能還是難過關,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RBC未達
標準,必須提出財務業務改善計畫,金管會已請新光
金及新壽一併納入考量。

施瓊華指出,新壽2023年12月底自結RBC看起來還
是有問題,尚未回到法定最低標準以上,「金管會已
要求新壽及早因應,不能等到3月財報數出來」。

施瓊華強調,新經營團隊為董事會改組,就金控及
人壽而言,法人並無改變,因此無論新、舊經營團
隊,針對董事會通過的事,新團隊應概括承受,「無
論是否有再簽承諾書,一定要履行先前對主管機關許
下的承諾」。

施瓊華表示,新壽2023年6月底RBC水準屬於資本
不足,若去年底RBC出爐,新壽未依財務業務改善計
畫時程達到改善,依保險法143條之6金管會可加重裁
處,包括但不限於負責人停職、限制業務、命令處分
資產、限制交易、負責人減薪等,金管會屆時會看公
司處理情形,綜合考量。

外界關注,壽險業接軌IFRS 17及TW-ICS在即,若
新壽至接軌前RBC都未能回到200%以上,將無法申請
15年接軌寬限期,後續必須達到ICS100%標準,才可
再申請,落入惡性循環。施瓊華直言,金管會希望新
壽盡快增資,只有及早增資,才能讓惡性循環得到反
轉。

針對媒體報導指陳淮舟在約談中拒絕簽署增資承諾
書一事,新光金晚間發布聲明澄清,金管會約談主要
是溝通增資一事,會中並未涉及當場簽署承諾文件。

新光金指出,公司已當場向主管機關說明,金控自
始同意對人壽子公司進行必要增資,以提升RBC,但
因人壽缺口實非現增70億元可解決,因此目前公司已
尋求外部顧問協助,積極研議各種可行方案後再送董
事會討論,以儘早符合監理需求,並維護股東權益。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