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日旅客合攜逾2500萬日圓離台 未申報全數暫扣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4年01月30日電)海關1月
初在松山機場查獲2名同航班日籍旅客,分別攜帶
1000萬、1501萬日圓出境前往日本,因未向海關申報
而遭暫時全數沒入,2人稱是台灣朋友向其借款的還
款,如果後續查無洗錢情事,可各自領回約147萬日
圓(等值1萬美元),其餘沒入。

年關將近,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世鋒今天在例行
記者會提醒,旅客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
等值1萬美元,或人民幣逾2萬元、新台幣逾10萬元,
出入境時均應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因違反規定
受罰,影響假期出遊心情。

實務上,陳世鋒表示,今年1月3日海關在松山機場
查獲2名同班機的日籍旅客,分別攜帶1000萬日圓及
1501萬日圓出境,前往日本,因未向海關申報,涉及
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上述未申報的日圓已予以暫扣
候處。

陳世鋒指出,根據當事2名日籍旅客陳述,其台灣
朋友欠錢,離境所攜日圓是來台期間朋友的還錢款
項,一直誤解只要向移民署申報即可,導致沒有向海
關申報;目前案件尚在調查中,2名旅客關係也待釐
清,如果後續查無洗錢情事,2人可各自領回約147萬
日圓(等值1萬美元),其餘沒入。

據統計,民國106年至112年底,海關查獲超帶現鈔
案件中,新台幣179件、查獲金額新台幣7922萬元;
人民幣314件、金額人民幣1943萬元;日圓45件、2億
9343萬日圓;美元44件、金額189萬美元。若以單一
金額最大案來說,是109年12月25日時,日本人入境
台灣攜帶5445萬日圓,稱打算買房。

此外,查獲旅客超帶現鈔、黃金、鑽石等洗錢防制
物品,統計106年至112年底,沒入收歸國庫金額折合
新台幣達3億3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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