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代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01月31日

公司名稱:新光金(2888)

主 旨:代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林宜靜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31
2.公司名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建置電腦機房
6.因應措施:提報董事會通過後提供租賃意向書予關係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待租賃條件確認,並提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