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拚太陽光電加速設置 祭出額外獎勵費率

(中央社記者鄭鴻達台北2022年06月28日電)為因應
原物料價格波動與缺工缺料影響,經濟部修正「再生
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提供今年適用第
2期上限費率者,可比照1期費率。此外,增設大型案
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一定條件之下,若在1年半內
完工,額外費率最高每度新台幣0.1075元。

經濟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基於COVID-19疫情
持續引發原物料價格波動,影響太陽光電供需市場,
也為務實反映國內需求、實現台灣的淨零轉型,持續
推動高占比再生能源。

經濟部在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
檢討調整太陽光電費率規定,將修正108年、110年及
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針對
太陽光電部分進行調整。

本次修正有兩項重點,第一為適用111年度第2期上
限費率者,可適用111年第1期上限費率;第二,為大
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

經濟部表示,基於光電產業仍持續受COVID-19疫
情衍生缺工、缺料影響,為讓躉購費率能及時反映市
況,引導廠商今年依規劃期程完工,並兼顧躉購制度
及設置目標達成,因此修正費率公告。

經濟部說明,考量整體建置成本漲幅超出預期,且
下半年物價波動趨勢與幅度尚不明確,為持續鼓勵業
者設置,並由政府與業者共同分攤原物料上漲不確定
風險,修正111年度費率公告,採費率適用方式,使
其效果等同111年度全年費率一致。

以屋頂型裝置容量級距500瓩以上為例,第1期上限
費率每度4.1122元,第2期為每度3.9727元,經濟部今
天修正費率規定後,今年適用第2期業者,將可採費
率較高的1期價格。

經濟部接著說明,為促使大型案場於取得籌設許可
後,能儘早進場施工,並務實反映自建及共用升壓站
所耗時程,特增訂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

至於獎勵機制,為針對110及111年度裝置容量
10MW以上、及5到10MW併聯69kV以上供電線路,且
有設置或共用升壓站者,規定於取得籌設許可後,21
個月內完工者,加計額外費率每度0.0538元,或18個
月內完工者加計額外費率為每度0.1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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