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內拓點 39家金融機構財業務符申請資格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4年4月23日電)依照規
定,符合財業務指標條件的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可在每
年5月及11月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今年
共17家本國銀行及22家信用合作社符合財業務指標門
檻,若有意在國內拓點,將可依時程向金管會遞件申
請。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止,本國銀行國
內分支機構家數共達3393家,因今年首季增設2處、
裁撤2處,國內分支機構家數與2023年底持平,若和
2022年底相比則淨增加9家。

依「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符合
財業務指標條件的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得於每年5月
及11月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今年度共17家國
銀及22家信合社財業務指標符合門檻。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
明,經核算今年度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本國銀行
及信用合作社前3年(2021年至2023年)平均稅前淨
值報酬率」為9.15%,符合此財務條件及規定所列其
他財務業務指標條件的金融機構,可在今年5月或11
月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

為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公益活動並協助推動政策,金
管會將公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
業放款成長率、中小企業主為女性的放款核貸績效結
果、依法進用足額身心障礙者情形、無障礙金融服務
推動情形、收受儲蓄互助社存款及金融機構是否與社
會創新組織合作等9項,持續列為今年度金融機構申
設分支機構的有利項目。

另一方面,若金融機構擬於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家數
待增加地區設點,可隨時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不受5
月及11月時間點限制,金管會銀行局已定期在官網上
公布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家數待增加地區名單,以利金
融機構隨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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