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誇大不當 網紅行銷ETF要有良民證和相關執照

(中央社記者曾仁凱台北2024年5月21日電)3月國內
掀起ETF熱潮,金管會出手緊盯財經網紅誇大與不當
行銷,投信投顧公會應主管機關要求,擬定自律規範
已出爐,最新規定要求網紅行銷ETF,不但要有「良
民證」,還要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投信投顧業務
員或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執照資格。

根據投信投顧公會最新公告的「會員及其銷售機構
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針對網紅常態性於
網路(包括但不限社群媒體、影音平台及線上媒體)
發表資訊內容供大眾閱覽,並以此營利者,進行事前
檢核管理機制。

根據投信公會的自律規範,其中要求網紅「應提供
未從事詐欺、脅迫及其他不當行為之相關文件(如良
民證等)或出具聲明書。應確認該網紅於合作前3個
月內從事廣告及基金行銷活動所發表之資訊內容,並
無保證獲利、過度宣傳、散布偏頗及不實言論等不當
行為。」

另外業者必須先確認「網紅取得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
至第三款所列資格之一。」也就是網紅必須取得證券
投資分析人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或證券商高級業務
員等任一執照資格。

業者與網紅簽約時,也應確保網紅發表的內容不能
違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基金銷售業務與應取得金管
會許可及備查業務的相關法規規定;網紅也不得進行
基金銷售等應取得金管會許可及備查業務的行為。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