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原物料漲價 111年光電躉購費率全年一致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022年7月12日電)經濟部
今天正式公告108、110及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
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修正草案,因應原物料價格上
漲,111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全年一致,並增設大型
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

經濟部日前修正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
式,提供今年適用第2期上限費率者,可比照費率較
高的1期費率。此外,增設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
制,一定條件之下,若在1年半內完工,額外費率最
高每度新台幣0.1075元。

經濟部今天宣布完成修正草案預告作業,並正式公
告。

經濟部說明,本次修正是針對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部
分,除將111年度全年費率一致規定做更明確說明,
以避免適用疑義,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適用時
點也納入規範外,其餘皆與草案相同。

關於本次草案預告期間主要意見,經濟部指出,第
一,111年度全年費率一致,修正方向是以調整原適
用111年度第2期上限費率的案件,改為適用111年度
第1期上限費率,以鼓勵業者設置、並減緩原物料上
漲的不確定風險。

經預告後,為使文字更加明確以避免疑義,採納民
眾建議,再修正111年度費率公告第3點相關規定,將
「同意備案時之上限費率」修正為「附表三之第一期
上限費率」。

第二,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部分,經濟部說
明,該機制是以獎勵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為目的,促使
大型案場於取得籌設許可後儘早進場施工,與原寬限
期等相關機制予以脫鉤,因此以「取得籌設許可」作
為此獎勵機制的起算時點。

適用對象是110、111年度取得籌設的10MW以上、5
至10MW併聯特高壓案場,提前一定時間內完工者。

經預告後,採納民眾建議,將期日計算方式規定納
入第16點,以避免後續可能產生的爭議。

經濟部表示,針對預告期間的意見已充分研議,納
入民眾意見,兼顧太陽光電推動當前實務需求,合理
研擬適宜機制,後續仍會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
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台灣再生能源產業奠
定良好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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