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國際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第二次股東常會(公司法第175條規定)

日 期:2022年07月14日

公司名稱:長榮國際(2716)

主 旨:長榮國際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第二次股東常會(公司法第175條規定)

發言人:張明煜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7/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6月30日召開之股東常會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作成假決議,爰
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於111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11時正,假台北市松江路63號3樓會
議室召開111年第二次股東常會(111年第一次股東常會之續會),會議召集事由如下:
(一)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告案。
2.承認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討論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二)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經濟部99年1月12日經商字第09902400130號函規定,本次股東常會
毋庸重新依公司法第165條辦理股票停止過戶,而以原111年6月30日股東常會之股東為
開會通知對象,且毋庸重新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公告受理股東提案事宜。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