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華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日  期:2024年06月19日

公司名稱:凌華(6166)

主  旨:凌華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發言人:陳淑芬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李維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中強光電(股)公司 人資副總
增你強(股)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出席股東表決結果通過,許可上開董事
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