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1號機27日正式停機 須待環評通過進入除役階段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024年07月21日電)核三廠
1號機運轉40年將於27日正式停機,自6月中旬起,以
每日功率遞減0.9%速度緩慢降載,目前已由人為控制
方式將功率降載至低於8成,台電表示,1號機正式停
機後仍需進行必要檢修工作,將待環境部通過核三廠
除役環評、核安會核發除役許可,才會真正進入除役
階段。

AI發展帶動用電需求增長,各界高度關切電力供應
議題,其中核電延役成為選項。考量核一、核二廠已
進入除役階段,僅執行維持燃料安全的設備維護工
作,加上燃料棒依然在爐心中,延役難度高,尚在運
轉的核三廠相對較具備延役條件。

不過,按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
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若期滿要繼續運
轉,則應於執照屆滿前5年至15年申請換發執照,核
三廠已超過申請時限,1號機依法須在7月27日停機,
2號機運轉執照則將在明年5月17日屆期。

核三廠1號機已在6月18日開始進行功率遞減運轉,
每日約降0.9%功率,在功率遞減至90%時,將以人為
控制方式將功率降載至約78%並維持,目前正在此階
段,後續當燃料不足以維持該功率後,會繼續遞減運
轉至運轉執照屆期日。

台電表示,1號機停機後,仍需進行必要的檢修工
作,包含燃料移出爐心、安全有關設備檢修、緊急柴
油發電機檢修等;另一方面,核三廠除役環評程序還
在進行中,需等除役環評通過後,核安會才會核發除
役許可,估計最快是2025年5月2號機停機後才會核
發。

核安會去年4月完成核三廠除役計畫審查作業,待
台電提出環境部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資料,經
確認符合核管法第23條規定,即會依法辦理核發核三
廠除役許可。

核三廠1號機去年發電量約81億度,供電缺口已規
劃由容量更大的豐德新機組替代,加上歲修機組回歸
及再生能源,供電能力可滿足負載需求,預估全月日
尖峰備轉容量率將保持10%。

夜尖峰則以備轉容量280萬瓩作為準備,相當於3台
核三1號機的裝置容量,夜尖峰備轉容量率維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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